儘管歷經多年的發展,我國農村法治已經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但在某些方面依然有待完善,其中矛盾的焦點正是集中在土地之上
  □杜曉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陳錫文日前在接受媒體記者採訪時表示,截至今年六月,全國約有超過140個縣正在進行農地確權頒證試點,其中浙江省有超過六成以上的地區已經完成了確權頒證,是全國目前該項工作推進最快的省份。
  在農村土地確權頒證工作迅速推進的背後,“因為現有法律和制度並沒有對頒證以後的土地承包年限進行具體限定,形成了一項很糾結的技術性難題。”土地承包年限沒有具體確定,這可能是圍繞著農村土地所產生的諸多令人糾結的法律問題之一。儘管歷經多年的發展,我國農村法治已經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但在某些方面依然有待完善,其中矛盾的焦點正是集中在土地之上,近日發生的晉寧事件再次證明瞭這一點。
  面朝黃土背朝天,這是廣大農村群眾日常生活的真實寫照。社會學家費孝通說,“鄉下人離不了泥土,因為在鄉下住,種地是最普通的謀生辦法。”在一個自給自足的傳統鄉土環境下,土地只能算作謀生的手段或者說工具。但是伴隨著現代化衝擊、城鎮化推進、經濟利益涌動,農村土地由於附著其上的東西越來越多,問題變得日漸複雜,有些時候呈現出政府、企業、農民三方博弈的態勢;還很有可能與基層治理中的負面問題結合在一起,本該代表村民的村委會也夾帶著自身的利益上下其手,成為第四方,利益愈發犬牙交錯。很多農村重大衝突事件都緣起於此。
  圍繞著農村土地所產生的大量博弈與矛盾,都與相關法律不夠完善有關。涉及農村土地大多適用的是土地管理法和物權法之中的一些條款,但這些條款的可操作性還有待提高。在法律實踐中,有些時候是靠地方政策運作,甚至可能是一村一政策。以農村確權頒證工作為例,據媒體報道,“十七屆三中全會提過現有的承包關係保持穩定並長久不變,因此有些地方的承包證在承包期限一欄就寫著‘長久不變’幾個字,而這在法律和制度上都還沒有具體規定”。
  如果沒有法律完備的規制和保障,農村土地的承包、經營、流轉等行為就難以杜絕暗箱操作、利益輸送的可能,更令人擔心的是,假若處於弱勢地位的農民無法妥善保護好自身的合法權利,最終可能選擇以成規模的過激行為表達訴求。中央已於近日審議通過《關於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其中有很多具有十分深遠意義的規定。如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式等。對於農村法治建設而言,應該在實踐中不斷落實、細化類似的規定,並選擇時機上升到法律層面,進一步充實農村法治體系。
  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城鄉二元結構是制約城鄉發展一體化的主要障礙。有鑒於此,法治建設也應該有的放矢,不僅要儘力彌合城鄉差距、改變城鄉二元結構,還應該針對農村法治熱點、難點問題穩步推進,而不能只熱衷於追逐一些都市熱點問題、立法前沿問題,集中討論一些聽上去很現代、很高大上的法律問題,長此以往,將會成為一種脫離國情、脫離實際的表現。“不管黑貓白貓,抓到老鼠就是好貓”,鄧小平同志的這一著名論斷不僅適用於經濟建設,對於法治建設亦然。只要腳踏實地、不斷探索,立足於國情、立足於農村、立足於土地,當前法治建設中的許多難題都能夠迎刃而解。
  (原標題:農村法治建設應該以土地為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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